
襄陽抗震支架、襄陽成品支架、襄陽綜合支架深化設計,報價可聯系13387223155 余經理
GB 50981-2014 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國家標準摘錄
1.0.4 抗震設防烈度為 6 度及 6 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4.1.2 需要設防的室內給水、熱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者,當其采用吊架固定時,應按本規范第8章的要求設置抗震支撐。室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等消防系統還應按相關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設置防晃支架,其管道設置抗震支架與防晃支架重合處,可只設抗震支撐。
5.1.3 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38㎡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70m的風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風道抗震 支吊架的設置和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8章的要求。
5.1.4 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
7.1.2 對于內徑不小于 60mm 的電氣配管及重力不小于 150N/m 的電纜梯架、電纜槽盒、母線槽均應進行抗震設防。
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國家標準摘錄
1.0.2 抗震設防烈度為 6 度及以上地區的建筑,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3.7.1 非結構構件,包括建筑非結構構件和建筑附屬機電設備,自身及其與結構主體的連接,應進行抗震設計。
3.7.2 非結構構件的抗震設計,應由相關專業人員分別負責進行。
13.4 建筑附屬機電設備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13.4.3建筑附屬機電設備支架應具有足夠的剛度和強度,其與建筑結構應有可靠的連接和卯錨固,應使設備在遭遇設防烈度地震影響后迅速恢復運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