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抗震支吊架與承重支吊架的涉及范圍:
1.幾乎所有規格的管道都要設置承重支吊架(埋地及埋墻除外)。
2.抗震支吊架設置范圍:
冷熱水、消防、空調水等管道系統抗震支撐設計范圍:
DN32mm及以上管徑的鍋爐房,空調機房,水泵房管路。
DN65mm及以上管徑的所有管路。
15Kg/m及以上的所有管道門型吊架(需考慮懸掛管線的滿負荷重量)。
空調、通風、防排煙管路系統抗震支撐設計范圍:
所有防排煙系統管道
直徑大于等于0.70米的風管。
截面積大于等于0.38m²的矩形風管。
電力系統管道及電纜橋架系統抗震設計范圍:
DN65mm及以上管徑的電線套管;
15Kg/米及以上的電線套管,電纜橋架,母線槽。
3.兩種抗震支吊架分析比較:
承重支吊架主要計算管道的重力荷載,在水平方向的力主要以防晃及防機械震動為主。抗震支吊架則以地震時管道所受的地震作用為主要荷載。
依據《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1.0.3強條:“抗震設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對于地震作用,一般地區(地震設防烈度≤8度)只考慮水平地震作用。
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1)第5.1.1條規定: 8、9度時的大跨度和長懸臂結構及9度時的高層建筑,應計算豎向地震作用。在《室內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的第4.3.1條中的表述是:“水平荷載:按垂直荷載的0.3倍計算。地震荷載:按地震設防烈度≤8度計算地震作用,不考慮風荷載。”